为了落实元宝山区第一中学“转型升级,增值明显”工作目标,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》精神,依据《中学生守则》的要求,达到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行为,教育学生成为文明和谐、团结友善、积极向上、遵章守纪的合格中学生的目的,结合我校实际出台此办法。
一、总则
1、此办法由元宝山区第一中学制定,属于学校管理制度。
2、对学生违纪行为实行积分制管理。
3、学生违纪以三年为管理单元,持续积分,够哪个处分给哪个处分。
4、对学生违纪行为依据《学生违纪积分执行标准》给予积分处理。
5、对违纪学生积分实行档案化管理,(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)。对违纪记分给予积累。
6、积分与处分等级:积2分为警告,积4分为严重警告,积6分为记过,积8分为记大过,积9分为开除学籍留校查看,积10分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。
7、每位学生初始分为10分。
二、领导和组织
1、领导小组
组 长:聂洪波
副组长:徐景臣 李跃国 王科玉 张利 王磊 谭富秋
成 员:潘鸿儒 白音波 廉刚 贾树利 刘晓艳 郭学民 宁豪文 马云龙 郭悦忱 刘荣宇 王文祥 于永会 胡海山 尚志刚
2、工作小组
组 长:张 利
副组长:潘鸿儒 于永会 刘荣宇 马云龙
成 员:学生发展处副主任、各年级主任 全体班主任
三、执行和落实
1、本办法在校委会领导下,由学校学生发展处和年级组负责管理执行。
2、在学生发展处指导下,各年级德育负责人具体安排本年级的实施和管理。学生发展处各分管主任同时负责所分管部分的工作。
3、各年级德育干事负责本年级违纪学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,实现各年级违纪积分处理连网。
4、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及时上报违纪情况到年级德育主任处。值班班主任对发现的学生违纪事件及时上报各年级德育主任,德育主任对处理结果及时交德育干事记载登记。
5、对学生违纪事件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,并告知积分情况。
6、全体教职工要本着对学生负责,对学校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开展工作,不弄虚作假。
四、附学生违纪积分执行标准
学生违纪积分执行标准
(一)课间纪律(此项工作主要由值班领导和值班班主任负责)
1、迟到、早退、在校内骑自行车、乱放自行车,每次记0.2分。随意出入校门,记0.5分,住宿生加倍。无故旷课根据次数给予1至10分的记载。
2、不佩带学生卡记0.2分,用别人学生卡顶替记0.5分,把学生卡借给别人使用记0.5分。间操喧哗、吵闹记0.2分,无故不上课间操记0.5分。
3、课间在楼内打闹、跑跳、大声说话、上下楼故意拥挤记0.2分,在室内、楼内玩球等体育活动记0.5分,跳墙出入学校记2分。往楼内带有果核和带签带棍的零食及饮料记0.5分。
4、男生留长发,男女生烫发、染发、戴首饰、穿奇装异服,女生画妆等不符合学生仪表的每发现一次记0.5分,屡教不改的按顺次加倍处罚。
5.学校一直禁止学生携带手机(包括MP3、MP4、IPAD等电子产品)进入校园;学生携带手机(包括MP3、MP4等)进入校园,学校将一律收缴,学生将受到相应处理:第一次违规,由家长来校领取手机,学生记1分;第二次违规,由学校统一保管手机,学期末放假由家长来校领取,并记2分;第三次违规,并记5分,第四次违规,记8分,家长将学生领回,改变学习环境或开除学籍。
(二)课堂纪律(此项工作主要由值班领导、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)
6、上课时不听讲、说话、搞小动作、睡觉记0.2分。看与课堂无关书籍记1分、使用电子产品记2分。
7、故意扰乱课堂秩序,哗众取宠记1分,不尊重教职工记3一5分。
8、自习课不认真学习、说闲话、下座、随便出入、吃零食记0.5分。
9、不完成作业(含抄作业),不交作业记1分。体育课、体活课、微机课、实验课迟到、早退记0.5分、无故不上记2分。
10、考试抄袭、作弊记2分。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且不听劝阻的直接开除学籍。
(三)公共纪律(此项工作由全校教职工全员负责)
11、在墙壁上、桌椅等处乱写乱画记1分,毁坏花草树木记1分,乱扔杂物,破坏卫生记1分。无故不参加校会和集体活动的记1分。
12、说脏话、骂人、打口哨记2分。谈恋爱,影响较坏的记5分,两次以上劝退回家。
13、扰乱公共秩序、侮辱同学记4分。损坏公物(除赔偿外)记2分,随意使用电教设备,故意破坏公物,毁坏他人物品(除赔偿外)记4分。
14、随地大小便记3分。
15、吸烟、喝酒,第一次记2分,第二次记4分,第三次记6分。(累积达10分开除学籍)
16、打架个人对个人,无严重后果每人记4分,有严重后果、负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学籍。
17、校内外欺凌、暴力,打群架,无严重后果,对参与者视情节轻重记记5至10分,有严重后果直接开除学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(与校外人员勾结的直接开除学籍)。
18、上学期间,去网吧,白天记4分,夜间根据情况记5至10分。
19、有聚众赌博,酗酒闹事,偷盗、吸毒贩毒等行为的直接开除学籍。
20、政治思想反动,写反动标语,信奉邪教,品质恶劣,道德败坏,屡教不改,积10分后开除学籍。
(四)住宿纪律(此项工作主要由值班领导、宿舍办领导和值班班主任及舍管人员负责)
21、住宿生个人床铺物品摆放不合格记0.2分、值日生值日不合格记0.2分不值日记0.5分,在宿舍内吃饭记1分,就寝铃响后必须上床睡觉,说话、走动、洗漱、去厕所等记0.5分,打闹记1分,吸烟记2分,使用手机直接记4分。
22、往楼下或走廊泼水,乱扔杂物记2分,上课期间无假条回宿舍记1分。
23、未经允许,串宿舍记1分,私留外人住宿(含走读生)记3分,漏宿记3分,跳窗户记5分。
24、在宿舍内玩扑克、象棋、军旗、跳棋、球类等每人记0.5分。看与学习无关书籍记0.5一2分。
25、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,如热的快、电炉子、私接电源记2分,在宿舍内用火、点蜡记2分。
26、在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、钝器等物品记5分。
27、宿舍减分累计6分清退住宿。
28、不服从管理、顶撞管理人员直接清退住宿。
29、有偷盗行为的包赔损失后直接清退住宿。
30、故意破坏公物的照价1-3倍赔偿,清退住宿。
(五)就餐(此项工作由各年级带班领导和餐厅值班人员负责)
31、购买饭菜时要不排队,拥挤、插队、委托排队人员代买饭菜每次记0.5分。
32、剩菜、剩饭不倒入专用垃圾桶,包装用品、废纸、废纸杯、果皮不倒入专用垃圾桶,每次记0.5分;串倒每次记0.5分。乱堆乱放餐具每次记0.5分。
33、往宿舍、教室带饭每次记1分。
34、踩踏餐桌餐椅,蹬踏墙壁每次记1分;故意损坏餐桌餐椅、餐具以及餐厅设施设备,按实际价格1-3倍赔偿,一次记2分。
35、在餐厅喧哗、高声说笑、追逐打闹一次记0.5分。
36、不尊重餐厅工作人员,有顶撞辱骂行为的,一次记2分;殴打工作人员的一次记10分,直接开除。
37、不爱惜别人劳动成果,浪费粮食一次记0.5分。
五、大型活动和集会
38、大型集会(校会、升旗仪式等)和体育比赛
迟到、早退每次记0.2分,旷会每次记0.5分。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、睡觉、吃零食记0.2分,无理取闹,扰乱正常活动秩序,不服从管理每次记1分。
六、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,自2020年3月1日执行。
元宝山区第一中学
2019年12月25日